教务部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拟稿:拟稿时间:2023-05-22浏览:405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年秋季师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准确、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要求

1.教材征订严格按照《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广茂幼师〔2021〕130号)和学校要求执行。

2.涉及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五年制前三年的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统一使用教育部统编教材;其它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部(省)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等。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选用的教材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确保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4.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征订的教材应与《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一致(原则上一门课程仅限一种教材,且不得超学期、学年征订),严禁选用与课程教学无关或关系不紧密的教材。每教材在征订前必须填写《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教材信息方可填入《教材征订计划表》。

、教材征订程序

1.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各教材征订负责人组织教研组讨论、选用教材,填写《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教材征订计划表》,并提交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2.教务部初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的《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教材征订计划表》,并提交学校讨论审议

3.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部按程序办理。

、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2023612日前将《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和《教材征订计划表》纸质版(签名盖章)提交到所在校区教务部(茂名校区:白老师;高州校区:李老师);电子版到教务部邮箱:gmysjwb@163.com

 联系人:吴老师13686795090(66507)

 

广茂幼师教务〔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表.xlsx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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