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年秋季师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准确、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要求
1.教材征订严格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广茂幼师〔2021〕130号)、《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广茂幼师〔2023〕92号)的通知和学校要求执行。
2.涉及“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五年制前三年的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统一使用教育部统编教材;其它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部(省)级优质教材、规划教材等。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选用的教材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确保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4.本次征订的教材是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用书,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需要,认真组织好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征订的教材应与《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一致(原则上一门课程仅限一种教材,且不得超学期、学年征订),严禁选用与课程教学无关或关系不紧密的教材。每种教材在征订前必须填写《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教材信息方可填入《教材征订计划表》。
二、教材征订程序
1.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各教材征订负责人组织教研室讨论、选用教材,填写《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和《教材征订计划表》,并提交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2.教务部初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的《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和《教材征订计划表》,并提交学校讨论审议。
3.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部按程序办理。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于2024年6月3日前将《教材变更(启用)申请表》和《教材征订计划表》的纸质版(签名盖章)提交到所在校区教务部(茂名校区:白老师;高州校区:李老师);电子版发送到教务部邮箱:gmysjwb@163.com。相关附件已单独发往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教务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