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5号 )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 关于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工作的报告》(广茂幼师〔2022〕62号 )、《关于2023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工作的报告》(广茂幼师〔2023〕76号 )、《关于印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茂幼师〔2023〕48号 )、《关于印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实习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广茂幼师〔2023〕91号 )、《关于印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茂幼师〔2023〕92号 )、《关于印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茂幼师〔2023〕10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工作的通知》(广茂幼师〔2023〕109号)和《关于录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的通知》(广茂幼师教务〔2023〕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调研内容
(一)教学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工作计划落实、教务系统运行、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班管理、三二分段专本协同育人管理等情况。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2023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执行以及异动情况。
(三)教学运行:学籍注册、课程教学、课程考核评价、毕业设计(论文)、转专业、教学督导、教学质量检查与反馈等情况。
(四)教师队伍管理:师资队伍建设、青蓝工程指导、师资培训等情况。
(五)教学教研改革成效:精品课程、核心课程、课程思政、专业教学资源库、课堂革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师生竞赛等情况。
(六)实习管理:规范实习管理情况。
(七)教材管理:规范教材管理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自查(即日起至27日)
各二级学院对2023年教学工作进行自查:梳理落实学校管理制度情况;汇总存在问题;收集师生的建议和意见;填写自查表,并于12月27日前将自查表电子版(附件1)发教务部邮箱gmysjwb@163.com。盖章纸质版:茂名校区交到行政楼103室白老师处、高州校区交到行政楼105室李老师处。
(二)教务部抽查(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
教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以抽查的方式到相关二级学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二级学院教学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材征订、课程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学材料存档等方面的情况。
(三)二级学院整改(1月6日至完成)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自纠、教务部抽查等情况,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检查材料的的真实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广茂幼师教务〔2023〕48号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工作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3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