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
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快速、稳定发展,缩短新教师(含新进专职辅导员等)的探索周期,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做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以教促研、以教研兴校,我校将启动2023-2024学年度“青蓝工程”工作。为确保“青蓝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青蓝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广茂幼师教务〔2023〕37号)(附件1)进行导师的选聘。
一、青蓝导师选聘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师德高尚,敬业乐教;
3.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4.少数业务能力比较突出、教龄在5年以上的教师,可破格聘任;
5.根据实际情况,青蓝导师与培养对象执教课程、工作业务原则上要求相同或相近。
二、青蓝导师职责
青年导师要做到“三带”:带师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师魂——爱岗敬业,进取奉献;带师能——育人艺术,教学技法。
1.制订学期指导计划。经常交谈,及时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要帮助和督促青年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2.指导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常规,按照教学要求,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基本功。
3.指导青年教师备课、上课,定期听、评青年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听课前要仔细审阅青年教师的教案,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听课时要在专用听课本中认真记录,按照一节好课的标准认真评课,提出指导意见。
4.指导青年教师认真记录使用好教学工作台帐,每学期检查指导青年教师的教案不少于2次,并及时交换指导意见。
5.指导青年教师上好汇报课、教研课、公开课,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
6.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撰写1篇以上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
7.指导教师要开放课堂,随时接受青年教师听课,每学年要为青年教师上好不少于2次的高质量的示范引领课,要把自己的各项教学工作常规资料作为范例提供给青年教师学习。
8.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台帐记录工作,每学期期中向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汇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和青年教师成长状况,每学期期初向教务部提交《“青蓝工程”指导工作计划》(附件2),学期末向教务部提交《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青蓝工程”指导记录》(附件3)和开展指导活动有关记录、图片。培养期满后,学校及二级单位对导师和培养对象进行相应的考核。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结合本单位及学科(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青蓝导师的选聘工作,填写《2023-2024学年“青蓝工程”教师安排表》(见附件4),于9月28日前报教务部。电子版发教务部邮箱gmysjwb@163.com。盖章纸质版:茂名校区交到行政楼103室白老师(0668-3383572/686091)处、高州校区交到行政楼105室李老师(0668-6618552/67281)处。
附件1.广茂幼师教务〔2023〕37号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青蓝工程”实施方案(试行).pdf
附件2.XXX_2023-2024第1学期“青蓝工程”指导计划_模板.docx
附件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院(导师姓名)指导青年教师活动记录.docx
附件4.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2024学年“青蓝工程”教师安排.xlsx
教务部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