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22、321、519级学生教育实践认识实习工作计划

拟稿:拟稿时间:2022-12-19浏览:290

一、实习目的

1.通过认识实习使学生增强对学科理论知识的感性认知。

2.通过认识实习使学生较好地了解和学习学科专业技能。

3.通过认识实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

二、实习对象

222、321、519级全体学生。

三、实习时间

根据工作的需要,认识实习调整到第二学期第1周进行,即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如因专业特殊性需要进行调整的,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论证和报批工作。

四、实习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专业特点,选择专业对口单位开展认识实习。

五、实习要求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对二级学院的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辅导员、专业老师为成员的认识实习领导小组,制定《认识实习工作方案》《认识实习实施细则》《认识实习应急预案》(含认识实习结束工作方案),具体负责组织、跟踪、检查、汇总本学院学生的认识实习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认识实习工作计划和本学院专业的特点,召开认识实习动员会和总结会,并及时将新闻稿和照片发到校园网《学院动态》栏及教务部电子邮箱gmysjwb@163.com。

3.各二级学院需建立认识实习管理台账,从教务部网页下载《认识实习信息登记表》,统一登记认识实习生的认识实习信息,于2023年2月19日前发到教务部电子邮箱gmysjwb@163.com ;并于认识实习期间对每名学生的认识实习情况做好跟踪、指导、记录,确保人身安全和实习质量。

4.各二级学院从教务部获取认识实习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发到每一位参加认识实习的学生手上,供学生自行打印使用,教务部不再发放纸质版材料。

(三)对认识实习生的要求

1.到各二级学院领取电子版材料,自行打印使用。其中《认识实习联系函》请选择彩色打印

师范类认识实习生领取:《认识实习工作计划》《认识实习联系函》《认识实习承诺书》《认识实习鉴定表》《听课记录本》。

非师范类认识实习领取:《认识实习工作计划》《认识实习联系函》《认识实习承诺书》《认识实习鉴定表》《认识实习记录表》。

2.认识实习生在认识实习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齐相关材料交所在学院保管、备查。

师范类认识实习生提交:《认识实习联系函》回执、《认识实习承诺书》《认识实习鉴定表》《听课记录本》。

非师范类认识实习提交:《认识实习联系函》回执、《认识实习承诺书》《认识实习鉴定表》《认识实习记录表》。

3.所有认识实习生须在2023年2月13日前,凭《认识实习联系函》联系好认识实习单位,填写《认识实习信息登记表》统一报所在学院备案。

4.师范生认识实习期间听课不少于20节(在小学认识实习的不限本专业课程);听课要遵守纪律,留心听讲,认真记录;要对所听的每一节课做出评价意见。认识实习结束后,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学生以班为单位将《听课记录本》交给《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科任课教师,其它师范类专业学生以班为单位将《听课记录本》交给学科教学法(学科教学论)老师,作为该学科作业成绩;相关学科老师评定成绩后把《听课记录本》送回所在学院保存、备查。

师范生认识实习期间须全天跟班认识和了解班主任工作,原则上应请原任班主任介绍本班情况,认真学习原任班主任的工作经验。

5.非师范类学生认识实习期间须自觉遵守“认识实习守则”,认真完成认识实习任务;做好认识实习工作记录,认识实习结束后将《认识实习记录表》以班为单位交给专业老师(如:文秘专业交给《秘书工作实务》科任课教师;商务英语专业交给《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科任课教师;旅游管理专业交给《人力资源管理》科任课教师;导游专业交给《导游技巧与实训》科任课教师;计算机应用专业交给《平面设计实践》科任课教师;计算机网络专业交给《网络项目实训》科任课教师;社会体育专业交给《社会体育学》科任课教师;艺术设计专业交给《艺术设计专业系列课程》科任课教师),作为该学科作业成绩;专业老师评定成绩后把《认识实习记录表》送回所在学院保存、备查。

6.认识实习结束后,所有认识实习生把认识实习单位、认识实习情景等各一张打印成纸质版(A4纸打印),以班为单位交给所在学院检查保管。

7.认识实习结束后,所有认识实习生须填写好《认识实习鉴定表》,并由认识实习单位做出鉴定、盖章,回校后以班为单位交所在学院保管。

六、认识实习守则

1.自觉遵守法规法纪和认识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2.听从认识实习单位领导、导师的指导,虚心请教、认真学习,按时完成认识实习任务。

3.确保人身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不准到江河及水库洗澡、游泳。

4.仪表端庄,文明礼貌,言行规范。

5.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的领导。

6.未经请假擅自离开认识实习单位超过1天,不能参加岗位实习。

 

七、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做好本学院的认识实习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开展认识实习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落实跟踪和监管责任。

2.如因各种原因,认识实习安排须作变动,由二级学院提出调整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执行。未经学校批准同意,任何部门、学院、师生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认识实习计划。

3.工作过程中如遇到上级管理部门或属地政府政策原因,以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通知为准。

附件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docx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2年12月9日


附: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认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大斌

副组长:吴  东 

组 员:  梁树杰   陈东超   古超强   简   艺    程昭玉   吴国彬

                  邓永业    李  炎    梁泳文   黄以宝   谢宝清    冼   周

彭海燕 李坤凤   傅冰玲   王长清   吴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