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粤教高函〔2016〕113号)、《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 号),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被确定为广东省高职教育二类品牌专业。
我校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被确定为省级品牌专业,是我校实施“十三五”专业规划与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我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的综合实力,对进一步全面推进我校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校将以这次品牌专业建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落实建设责任,强化建设措施,加强专业管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推进品牌专业建设,并以品牌专业建设为引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