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号316级相关系、专业学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毕业班部分学生反映无法联系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就本届以及今后的毕业生实习工作对教务处做了进一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实习时间为一学期,本届毕业生规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两个月),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要求实习单位签写实习鉴定表等有关实习结论。 二、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到对口单位实习,非对口单位签写的实习成绩和实习鉴定视作无效。 三、为确保实习质量和学生安全,要求各系尽量组织学生统一实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在1月18日放假前(最迟不得超过新学期开学第一周末)提供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给班主任,相关班主任做好信息记录、汇总;无法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有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的专业学生统一安排到实践基地实习,其余暂没有签约实践基地的系要积极为学生做好联系、落实工作,确保如期开展实习活动。 四、各系须提醒此前已经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条约,慎重考虑选择实习就业单位。 五、实习活动开始后,相关系要督促班主任按时上报学生实习到位情况,随机抽查学生到校实习情况,并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9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