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新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拟稿:教务处拟稿时间:2018-09-01浏览:1206

 

各位领导、各系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本学期开学初教学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工作分组

 

高州校区

8:009:00

伍世亮

龙瑞兰 林国富 张汉省 卢明光 黄 辉 蓝 嫦

古超强 简 艺 傅冰玲 黄国良 谢宝清 冼 周

茂名校区

8:159:15

林业强

吴 东 冼胜佳 傅学磊 黎雪琼 龚华堂 周龙源

吴国彬 黄以宝 卢伟雄 邓永业

二、督导组工作要求

1、督导时间为93日上午,参与督导检查成员须提前10分钟到所在校区教务处签名报到,并领取“教学巡视”工作牌开展巡视,因公不能参加督导的领导请提前一天向教务处请假,无故不参加督导工作的成员按缺勤处理(当天第一节有课的领导调整一下或安排学生自习)。

2、督导检查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督导检查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3、当天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把“教学巡视”工作牌、记录登记表交回教务处。

三、督导工作检查的具体内容

1、师生教学出勤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设备使用情况。

4、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

5、实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

6、运动场教学情况。

特此通知。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