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系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本学期开学初教学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工作分组
校 区 时 间 | 组 长 | 成 员 |
高州校区 8:00―9:00 | 伍世亮 | 龙瑞兰 林国富 张汉省 卢明光 黄 辉 蓝 嫦 古超强 简 艺 傅冰玲 黄国良 谢宝清 冼 周 |
茂名校区 8:15―9:15 | 林业强 | 吴 东 冼胜佳 傅学磊 黎雪琼 龚华堂 周龙源 吴国彬 黄以宝 卢伟雄 邓永业 |
二、督导组工作要求
1、督导时间为9月3日上午,参与督导检查成员须提前10分钟到所在校区教务处签名报到,并领取“教学巡视”工作牌开展巡视,因公不能参加督导的领导请提前一天向教务处请假,无故不参加督导工作的成员按缺勤处理(当天第一节有课的领导调整一下或安排学生自习)。
2、督导检查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督导检查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3、当天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把“教学巡视”工作牌、记录登记表交回教务处。
三、督导工作检查的具体内容
1、师生教学出勤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设备使用情况。
4、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
5、实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
6、运动场教学情况。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