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务科教学工作计划,定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举行一、二年级学生基本功(粉笔字、钢笔字)全校性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312级、510级、313级、511级全体学生。
二、竞赛类别:
1、钢笔字:312、510级学生。
2、粉笔字:313、511级学生。
三、竞赛方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以系为单位,自行组织相关学生进行。
决赛:由教务科组织各系推荐的优秀选手进行。
四、竞赛时间
1、初赛:
2、决赛:
1)钢笔字决赛:
2)粉笔字决赛:
五、竞赛地点
1、初赛:(各系自定)。
2、决赛:
南区教学楼一楼各间教室,届时再作具体安排(钢笔字、粉笔字决赛都在此)。
五、决赛办法
1、参赛名额:各系按该级学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校决赛,各系具体人数见附件一;
2、参赛钢笔字决赛的学生自带钢笔、参加粉笔字决赛的学生自带小黑板、粉笔和粉笔擦;
3、决赛内容由教务科统一提供;
4、决赛时长为20分钟;
5、决赛书写字体为简体正楷规范字;
6、参赛学生作品按100分制评卷,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个人得分;个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一等奖占应赛学生人数20%、二等奖占应赛学生人数30%、三等奖占应赛学生人数50%。
六、决赛要求
1、各系须认真对待,按时组织学生初赛,严格筛选,并于
2、各系统一组织参赛学生提前到达指定决赛现场,迟到(4:20点名)或缺席者按弃权处理。
3、参赛学生须持学生证进场,否则不予参赛。
七、奖励办法
1、系组织奖9个:以系为单位,取各系各类参赛学生平均分前6名为获奖者(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具体计算公式为:系平均分=实到参赛学生个人总得分÷应到参赛学生人数)
2、学生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
教务科
附件一:各系参加钢笔字、粉笔字决赛人数分配表
序号 | 系别 | 钢笔字(人) (312、510级学生) | 粉笔字(人) (313、511级学生) |
1 | 中文系 | 26 | 27 |
2 | 数学系 | 23 | 23 |
3 | 英语系 | 26 | 24 |
4 | 音乐系 | 11 | 12 |
5 | 美术系 | 12 | 11 |
6 | 体育系 | 9 | 9 |
7 | 社会科学系 | 28 | 23 |
8 | 经济管理系 | 9 | 19 |
9 | 信息科学系 | 6 | 8 |
合计 | 150 | 156 | |
附件二:决赛学生推荐、计分表
系 别 | 学 生 姓 名 | 学 号 | 个人平均分 | 等 次 |
注:各系用此表填写推荐的参赛学生名单及学号,个人平均分由评委填写,等次由工作人员统计后填写。
附件三、决赛评委名单:
(随机确定)
附件四、决赛评分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
学生基本功(钢笔字、粉笔字)竞赛评分说明
一、评分办法
1、每位评委按百分制给每个参赛学生作品评分,建议最高得分极限为95分,不设下限;
2、评分时,凡是正文书写出现错别字(含繁体字)的,一律不能评为一等奖,并按每错一字扣5分处理(繁体字每字扣3分);
3、参赛学生总得分计算:将7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平均分即为参赛学生应得赛分。
二、评分标准
1、基本笔画(20%)
按楷书运笔方法书写基本笔画,长短得当,角度准确,轻重过渡自然,快慢变化有节奏,各种笔画写得形神兼备。
2、间架结构(30%)
书写各种结构类型的汉字时,能按楷书结构规律,字体风格统一,大小均匀,重心平稳,主笔突出,收放自如,松紧得当,避让合理。
3、篇章布局(30%)
整篇作品书写能清晰完整体现题目、正文、款文三部分,题目字号稍大,正文中等,款文偏小,字距小行间大,题目偏上,正文居中,款文偏右下,横成行,竖成列,每行首尾字垂直对齐。
4、整体协调(20%)
书写格式正确规范,用笔流畅舒展,四周留空,整版平衡匀称,笔画与笔画之间上下呼应,字与字之间左右牵连,行与行之间气贯,前后左右文之间高低错落,左右穿插,上下映带,相互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