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312、510级学生教育教学见习工作的通知

拟稿:张汉省拟稿时间:2014-04-18浏览:5796

各系及312、510级有关师生:

  为了增强学生对学科理论知识的感性认知,使之较好地了解和学习学科专业技能,并通过见习活动进一步牢固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现就312、510级师范专业全体学生及312级文秘专业学生开展教育教学见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见习时间

  1、师范类各专业:201年5月5―9日(时长一周)。

  2、非师文秘专业:2014年5月5―16日(时长两周)。

  二、见习方式

  师范类各专业学生、文秘专业学生均采取自主选择见习单位的方式开展见习。

  三、见习要求

  1、所有见习生须于4月25日以班为单位到教务科领取《见习计划》、《见习联系函》、《见习承诺书》、《听课记录本》、《见习鉴定表》,文秘专业见习生领取《见习承诺书》、《见习鉴定表》。

  2、所有见习生争取在4月28日前联系好见习单位,填好《见习联系函》交班主任收集统一报系办备案;5月2日后联系到见习学校的学生,到岗见习后,以短信报告班主任见习单位,再由班主任汇总报系办备案。

  3、各系在学生见习前,要由系或班主任组织学生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见习时间、见习任务及见习要求,并下载《见习信息登记表》(附件三),统一登记见习生见习信息,5月6日前由系办发到教务科电子邮箱JWK552@163.COM

  4、所有见习生须于4月29日前填好《见习承诺书》,并由班主任收齐集中上交所在系办备存。

  5、师范生见习期间听课不少于20节(在小学见习的不限本专业课程);听课要遵守纪律,留心听讲,认真记录;要对所听的每一节课做出评价意见,见习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上交教育学老师,作为该学科作业成绩;教育学老师评定成绩后把听课记录送回各系办保存、备查。

  6、师范生见习期间须全天跟班见习班主任工作,原则上应请原任班主任介绍本班情况,认真学习原任班主任的工作经验。

  7、文秘专业学生见习期间须自觉遵守“见习守则”,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8、见习结束后,所有见习生须填写好《见习鉴定表》,并由见习单位做出鉴定、盖章,回校后以班为单位交所在系办保管。

  四、见习守则

  1、自觉遵守法规法纪和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2、听从见习单位领导、导师的指导,虚心请教、认真学习,按时完成见习任务。

  3、确保人身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准到江河、水库冲凉、游泳。

  4、仪表端庄,文明礼貌,言行规范。

  5、特殊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并由班主任逐级上报。

  6、未经请假擅自离开见习单位超过1天,不能参加毕业实习。

 

 

                                             教务科

                                            2014年4月

 

  附件一:高州师范学院教育教学见习领导小组

  组 长:韦厚升

  副组长:张汉省

  组 员:吴天祥 简 艺 傅冰玲 黄国良 邓永业 卢伟雄 黎雪琼 黄以宝 谢宝清

 

  附件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312、510级学生教育教学见习计划.doc

 

  附件三:312、510级学生教育教学见习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四:见习鉴定表(内含师范类、非师范类正面、非师范类背面三页,用16开纸打印).xls

 

  附件五:(本通知Word2003版)关于312、510级学生教育教学见习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