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313级学生: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学院本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313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暂行规定》
二、申请时间
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参见教务科《师生办事流程》
2、校内互转专业学生申请表由转出系主任签字同意后,转入系主任签字并统一收集(申请转出光华校区专业学生申请表由转出系收集),统一于23日(星期一)17:00前交到教务科。
教务科
201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