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调整课程计划的通知

拟稿:林国富拟稿时间:2012-02-23浏览:2590

各系、专任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小学教师置换顶岗培训通知精神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为方便毕业生创作毕业论文、复习小考、联系就业,经研究,决定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起调整课程计划,具体处理如下:

    一、课程调整: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起,全校《教学法》统一提前开课(三年制调到第4学期、五年制调到第8学期),每周4节,各专业的其他课程如何调整,由各系决定。

    二、实习调整:从2013届起,所有师范专业毕业生实习时间相应提前进行(三年制安排在第5学期、五年制安排在第9学期),顶岗实习同步开展,实习时长仍为4周。

    三、见习调整: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起,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见习时长安排为2周。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教务科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