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对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合格(含缓考)科目进行补考的通知

拟稿:周良勇拟稿时间:2011-08-31浏览:2943

  现决定于2011年9月3-4日对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合格笔试类(含缓考)科目进行补考,具体考试安排已下发到各系学习部长,请相关同学按要求进行补考,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非笔试类不合格科目的同学在第二周星期五前(9月9日)找原科任教师进行补考,相关教师请于9月9日前将补考成绩送教务科。

  逾期不参加补考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