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2010年教育教学实习计划

拟稿:张汉省拟稿时间:2010-03-31浏览:16776

(第二方案)

 

  一、教育教学实习的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进一步熟悉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能力。

  2、通过教学实习,使学生能正确运用各项教学原则和各种教学方法,基本熟悉本专业科目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掌握课堂教学工作常规,初步具有中小学相应的教学工作能力。

  3、通过教育教学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立志献身中小学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水平。

 

  二、教育教学实习实施办法

 

  (一)时间安排

  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1年1月4日开始至学期结束,由各系组织学生在本校进行备课、说课、试教。组织学生联系实习学校并上报教务科。

  第二阶段:2010年3月9日―4月2日,到各实习学校实习(4月6日必须回到学校)。

 

  (二)实施办法

  第一阶段:备课、说课、试教。

  1、备课、说课、试教在本校进行,由各系组织实施。

  2、各系主任要合理安排教师指导实习生的备课、说课与试教,检查指导教师的说课与试教记录。

  3、各系要在教学原则与教学技巧等方面给学生开设讲座,要组织实习生听公开课或组织教学示范课,观看教学录像。

  4、各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实习生写教案、说课、试教和上课,听实习生说课、上课、评课。要听过全部实习生的试教课程,人人必须过关。指导教师要给学生作出鉴定和评定成绩。评定成绩时优等(90―95分)的比例要控制在30%以内,各系主任要抽查被评为优等的实习生。

    第二阶段:实习。

  (第一周为见习时间,主要是听课并写好教案。)

  1、由实习学校按实习计划和实习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实习生。

  2、实习学校的原任教师帮助实习生安排好实习进度、批改教案、听试教、听课,给实习生评定所教科目成绩并作出鉴定。

  3、实习班的班主任要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主任实习工作,实习结束,评定班主任实习成绩并作出鉴定。

 

  (三)实习学校的选择

  学生只能到进行基础教育的学校实习,不能到其他单位。实习学校限于镇级以上的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一般要求在小学实习)实习生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联系好实习学校,把回执送给班主任,各班登记好后送系主任。联系不到实习学校的,本学期结束前由各系安排实习学校。

 

  三、教育实习具体要求

 

  (一)教学实习

  各专业的学生实习讲授2--4节课时。在完成专业课时实习任务后,鼓励学生实习其他科目。

  1 、听课:要认真听好课,在实习期间听课量不少于20节专业课。要做好听课记录,实习结束要上交听课记录到各系检查,然后送教务科备案。

  2 、备课:要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参考有关教学参考资料,要根据班级情况确定教学方案。教案抄正后交原教师审批、签名。

  3 、试教:备好课后,认真进行试教,熟练后请原任老师听试教,并经原任老师签字后方能上课。

  4 、上课:上课必须严肃认真,努力完成教学任务。课后要主动征求原任教师的意见。上课要用普通话。体育系实习生上课时要注意安全。

  5 、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要具体明确,按原任教师的要求及时收改,精批细改,及时发还,并要作好讲评。

  6、课外辅导:为保证实习质量,课后要组织辅导。对因病因事缺课的学生要及时补课。

 

  (二)班主任实习

  1 、班主任实习不能少于1天。

  2 、要向原班主任了解情况,在这个基础上制订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实习期间,所有的班主任工作(例如找学生谈话,批评学生等)都要得到原班主任的同意才能进行。

  3 、要加强实习班级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要定期召开班队干部会议研究工作。

  4 、要认真组织班开展文娱体育活动,要在实习期间教会一歌一舞(小学)。

  5 、要设计组织中队活动或班会1―2次。组织学生出版班的墙报1期。

 

  (三)其他

  1 、实习结束,填写好《实习鉴定表》交实习学校,由原任教师评定各科实习成绩(百分制)、作出鉴定,实习学校提出意见,最后由实习学校密封交实习生带回或寄回各系办公室。

  2 、实习生必须写一篇教学教育实习经验总结或心得体会,以班为单位交教育学老师,作为教育学科作业,教师从各班选出3―4篇送交系主任。实习教案交给各科教学法老师,作为一次作业,评定成绩后全部送交教务科。实习生听课记录交由各系检查后送教务科备案。

 

  四、实习守则

 

  1 、必须尊重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的指导,并虚心向他们学习。

  2 、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

  3 、要接近、关心、热爱学生。对学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教育,全面负责。不能体罚学生。

  4 、要依时作息、上课、听课、开会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要提前入教室坐好,上课要提前到教室等候。在教室内要关掉手机。

  5 、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要整洁,对人有礼貌,说话要和气,力求成为学生的表率。严禁争吵、粗言秽语、吸烟和喝酒等。

  6、不准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到江河、水库游泳。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邀请或接受邀请与实习学校以外的单位到校外进行与实习工作无关的活动。

  7、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遇急事、重病必须请假的,要经实习学校批准并报告各系主任。

违反以上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取消实习成绩。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

 

  实习成绩的评定采用单科成绩百分制和总评成绩等级制,以专业成绩为主,参考其他科目成绩。

  单科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实习学校原任教师、原班主任评出。

原任教师要以课时为单位,在教案、试教、上课等方面综合评定该科实习成绩。

  原班主任综合实习生做班主任的表现、效果,评定出班主任实习成绩。

  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中(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等 ,由高州师范分院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各单科实习成绩(实习学校所评成绩占50%)和在学院内说课、试教成绩(学院说课、试教成绩占50%)再评出总评成绩,由教务科填入《实习鉴定表》。

 

 

                                                教务科

                                                2010年3月

 

  附: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伍世亮

  副组长:林国富 张汉省 林 浩 李桦春

  组 员:吴天祥 罗庆仙 陈 涛 黄国良 邓永业 李坤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