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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及评分的要求
拟稿:教务科
拟稿时间:2010-03-31
浏览:
4023
1、考试结束后一天内,系主任到教务科领取试卷,组织评卷。
2、考试科目有二个以上任课教师的,要采取流水作业形式进行评卷。
3、学期总评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包括学习态度、作业成绩和测验成绩三部分。
4、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总评成绩发送到教务科电子邮箱(
jwk552@163.com
),并将考试科试卷送教务科存档。
5、到教务科主页下载区下载新版试卷分析要求,完成后上交系(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