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研室教研活动管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广茂幼师〔2023〕98号),现将教研室教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以“对制度、抓落实、重实效”为基本思路,全面落实教研室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聚焦人才培养,聚焦课堂教学,明确教研活动目标与任务,针对性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研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以解决实际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为导向,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教研活动的内容
具体内容见《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广茂幼师〔2023〕98号)。
三、教研活动有关要求
1.每学期教研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活动时长不少于1课时,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主持人、有纪要、有落实方案、有总结与评估,按照实际活动认真填写《教研室活动记录表》(见附件1)。
2.经教研室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积极落实、务求实效。
3.无特殊情况下,每个教研室成员必须参加本教研室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要求真抓实干,通过教师间的交流和思想碰撞,切实提升教学效果。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广茂幼师〔2023〕106号:“第四十一条,各专业(教研室)应组织本专业(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3次”。
4.各二级学院或部门应于每学期第19周-20周将本学期(盖章扫描版)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及教研活动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部邮箱gmysjwb@163.com,电子版命名为:×××学院或部门教研活动记录,纸质版由二级学院或部门保存,以备检查。
四、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教务部 杨兴勇老师
电话:0668-6618552
附件:
1.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
2.教研活动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3月26日